职位变更情况说明书怎么写职位变更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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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面未明确工作岗位的,单位可否对工作岗位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里面未明确工作岗位的,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进行变更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否则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岗位变动谈心谈话如何准备?
调动前的谈话比较侧重于宣布上级组织的决定,传达领导的批示,有时候随便说一说大家的期望。参加这种谈话是被动式的,主要是听。切不可变被动为主要,没等人家机关的人说完,没让你说时,你反客为主,给人家上一课。这是极不礼貌、尴尬和没水平的表现。
主要是听,但一定要随着谈话人的思路走,一定让他们知道,他们说的,你正确地理解了。这就需要附和和回答,就是个互动过程。互动到什么程度,要看对方对你的了解程度。
什么是人事变动?
是指单位相应工作岗位发生人员变动,例如人员轮岗,领导提拨重用,新领导就位等等都是人事变动,人事变动的主要原因多是工作需要。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员工调换工作岗位,视所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不必变更劳动合同。但是,此种情况下,仍建议进行书面约定,留有协商证据。补充:《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新录用公务员原单位谈话提纲?
如果您是一名新录用的公务员,转隶到新单位之前,您的原工作单位可能会与您进行一次离职谈话。以下是一份简单的提纲,帮助您了解可能的谈话内容:
1. 感谢与表扬:谈话开始时,上级领导或相关人员可能会感谢您在原单位的付出和贡献,并对您的表现进行肯定和表扬。
2. 工作总结:谈话中可能会讨论您在原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果、所学到的经验和技能等方面,以便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 调动原因:您调动到新单位的原因可能会被谈到,例如您申请的调动、工作岗位变更、原单位的人事调整等。
4. 工作移交:谈话中可能会询问您是否与接替您工作的人员进行过沟通,是否已经将工作移交完成。同时,应让您了解在您离开后,原单位对交接工作进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职责移交顺利。
5. 事项说明:如果有与转隶相关的人事制度、法规条例或其他规定需要您了解,原单位可能会在此时作说明。
6. 个人成长和发展建议:在离职谈话的最后,原单位领导或同事可能会为您的职业发展提出建议或提供帮助。
综上所述,新录用公务员原单位谈话可以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目的是确保您和原单位在良好的合作氛围中完成工作交接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