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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说明书范文构建文明城市:说明书范文

✍️ 作者:中医养生 👁 阅读 2,358 💬 评论 36 ⏱ 阅读约 6 分钟

文明城市创建说明书范文构建文明城市:说明书范文

本文目录

  1. 西安市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2. 街道办事处都是做什么的?
  3. 安徽文明奖标准?

西安市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

发放精神文明奖规定如下计算:

一、全额发放的人员和标准: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体外循环和特岗教师。全年工作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安排,遵守校记,成绩平稳,出勤正常。

二、扣除发放的规定: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作相应的扣除。首先,算出全年的总额除以上班天数得出的平均值。

1、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平均值的3到5倍。

2、请事假的:按请假天数扣除平均值。

3、请病假的:按病假天数扣除平均值的百分之60。

4、属于工伤的,不扣除。

5、每学期学校的例行的教务、教研、德育室等方面的工作业务检查,如备课听课批改作业班主任笔记等业务,如果没有、中断、规定数量不够或者有作假现象,根据情节的轻重,扣除一定百分数的额度。

6、出现影响学校声誉和有关利益的事故,视情节的轻重,扣除该教工全年文明奖的百分之20至百分之60,直至全部扣除。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配合学校解决问题的,不讲组织纪律的,扣除其全年奖的百分之50。

街道办事处都是做什么的?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一、按街道大小和工作任务多少,可综合设置5-7个机构,办事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党工委办公室(挂精神文明办牌子):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编制)、精神文明、纪检、群团等工作;

  2、政务办公室(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合署):负责文秘、综合、后勤、治安、社会稳定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民政、再就业、社保、文教等工作;

  5、经济发展科:负责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统计,对企业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6、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的协调管理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时设立事业性质的财政所,负责预算内外的资金管理,指导监督街道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按大、中、小分类核定编制,平均20-25名左右;按编制的10%核定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2-3名;按有关规定设置领导职数。有条件的可实行定岗聘任制。坚决清理辞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为新一轮机构改革作好准备。

  二、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徽文明奖标准?

一、发放范围

学院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发放精神文明奖,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发放标准

2019年市直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为每年9600元/人,并在此基础上上浮50%计发创城奖励,合计发放精神文明奖(含创城奖)14400元/人。

三、发放说明

1.不予发放的三种情形: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不称职、不合格的,离岗创业人员和因故取消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涉及人员变动的(调动或新增人员),原则上由人员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月据实发放,在岗工作满1个月按年标准1/12发放,在岗工作满2个月年标准2/12发放,以此类推。

3.休病假、事假人员按不在岗工作累计时间计算,不在岗工作满1个月减发1/12,不在岗工作满2个月减发2/12,以此类推。

4. 2019年当年死亡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按全年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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