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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专业标准试行小学专业标准试行方案初稿草案

✍️ 作者:人工智能 👁 阅读 2,358 💬 评论 36 ⏱ 阅读约 6 分钟

小学专业标准试行小学专业标准试行方案初稿草案

本文目录

  1.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哪一年提出的?
  2. 普通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是什么?
  3. 非医学专业可以考医学研究生吗?
  4. 教师职称是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河北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吗?急?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哪一年提出的?

2012年颁布出台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1号文件(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 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 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普通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是什么?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中国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教师工作岗位。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别制定的高等学校、中学、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等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小学分别设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2、近几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定专业技术岗等级有了明确的标准,设高级(正高级、高级教师)、中级(一级教师)和初级(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再有三级教师。

非医学专业可以考医学研究生吗?

可以,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行办法》规定,从招收200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起,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开展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的试点工作。其他学校招生后续进行。

关于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研究生试行办法

(一) 招生

1.招生单位与招生规模: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02年每校招收20名。

2.招生专业:中医基础理论。

3.招生时间和范围:从2002年起,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同步进行,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中医药现代化事业献身的精神。

2.获得理学、工学、哲学、文学、历史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3.在本科阶段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三)考试与录取

1.考试:考生必须参加2002年国家组织的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统一入学考试(不组织单独入学考试)。

考生可根据本科阶段不同的专业背景,从附件所列的49组试题中任选一组。

2.试卷:命题、制卷以及阅卷等工作委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组织进行。

3.复试与录取工作:试点学校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

4.培养方案将另行制订。试点学校可根据本《试行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教师职称是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中国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教师工作岗位。 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别制定的高等学校、中学、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等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高等学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中、小学分别设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中等专业技术学校设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

河北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吗?急?

可以。

  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校内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的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转入上一批次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程序    凡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7周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接受本学院和外学院学生转专业学习的人数和条件。一般转出和接收转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10%,热门专业不超过5%。各学院应对本单位具体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1、学生申请    拟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第18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述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    拟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应在该学期第19周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入其它专业。跨学院转专业者,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向接受转入的学院推荐,并将学院已经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3、转入学院审核    为确定学生是否适合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接受学院应在第20周前采用笔试或口试的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入。本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也应经过相应考核。    4、审核批准    上述手续齐备后由转入学院报教务处审查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三、成绩记载及学业考核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必修课程和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    2、学生已修读的公共必修课学分计入总学分,已修读原专业课程学分按转入专业公共选修课记载学分。    3、学生达到转入专业毕业要求后,方可准予申请毕业。    四、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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